履約保證作業要點說明

辦理「價金信託履約保證」之買賣案件,買賣雙方必須共同委任第一建經公司指定之特約地政士辦理產權移轉作業,並使用第一建經公司所提供之履約保證專用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買方無需辦理貸款者,應於特約地政士辦理繳稅前,依約將完稅款連同尾款全數存匯入履保信託專戶。

買方需辦理貸款者,應於特約地政士依約辦理繳稅前,完成與金融機構借款對保手續,並簽立指定撥款同意書以及開立與尾款同額之擔保本票等相關之程序。若買方之貸款額度不足以支付尾款者,則應於特約地政士辦理繳稅前,將貸款不足之差額補足存滙入履保信託專戶,始由特約地政士辦理完稅暨產權移轉作業程序。

在點交結案前,賣方不得要求領取買方給付之價金。

第一建經最遲於點交完畢後次一個工作日內完成出款作業;履保信託專戶之價款皆以匯款轉帳匯入當事人指定之帳戶,概無現金或票據之方式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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