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買方之保障內容:
簽立買賣契約後,買方於取得產權並完成點交前,所支付之款項交付銀行信託管理,至產權移轉暨點交完成時,由賣方領取履保信託專戶款項。若發生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或點交買賣標的時,買方並依法定程序完成解除買賣契約,即由第一建經將買方已給付之款項結算後返還買方,不用擔心交易過程,因賣方不依約履行而無法取回已支付之款項。
對賣方之保障內容:
簽立買賣契約後,賣方依約將產權移轉至買方名下前,若發生可歸責於買方之因素致解除買賣契約時,且賣方依法定程序完成解除買賣契約,即由第一建經將履保信託專戶之款項結算後交由賣方沒收;若賣方依約將產權移轉至買方名下後,發生可歸責於買方之因素而未能配合結清尾款,或買方之貸款業已撥貸完成卻發生買方惡意違約不給付之情事,於賣方取得法院確定判決或由第一建經認定無誤時,即由第一建經依約履行保證責任。